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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赎买政策的由来

2011-12-05  思想政治与理论课部    访问量:

从1954年至1956年底开始,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通过公私合营等多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企业,同时将所有制的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使民族资产阶级从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政策,即“和平赎买”政策。它成功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首创。

(一)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曾设想过,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剥夺剥夺者”的途径不止一条,可以对资产阶级采取“赎买”的办法。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实践其设想的机会。列宁曾经设想与肯接受国家资本主义的“文明的资本家”谋求妥协,实行赎买。1918年和1921年曾两次提出“赎买”的主张,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勾结帝国主义进行武装叛乱,强烈反抗,致使这一设想未能实现。
    1949年3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毛泽东的讲话表明,革命胜利后,对民族资本主义的政策是利用和限制。
    1952年9月,在国民经济基本恢复情况下,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开始酝酿、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央提出要在10到15年内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产阶级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上日程,许多中央领导人都在思考如何将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变为社会主义企业。
    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出,资本主义工商业正通过公私合营、加工订货、工人监督、资本公开等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变成新式的资本主义。中央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向和平赎买的方向前进了一步。
    10月20日,刘少奇在给斯大林的信里说,中国的私人工业都依赖国家供给原料、收购和推销它们的成品,需要银行提供贷款。我们设想可能10年以后采取劝告资本家把工厂献给国家,国家保留资本家消费的财产,分配能工作的资本家以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有特殊情形者,国家还可付给资本家一部分代价(称之为“献厂”方式)。并表示这只是一种设想,而且是将来的事,不是当时就要做的事。
    10月25日,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常委会结束后,周恩来同一些资本家代表座谈时说:“将来用什么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现在还不能说得很完整,但总的来说,就是和平转变的道路。中国经过了反帝、反封建的流血革命后,不会再流第二次血。和平转变,是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要转变得很自然,‘水到渠成’。如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现在谈‘献厂’,没有必要。”周恩来强调现在谈“献厂”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有害,主要考虑当时资本家都有顾虑;他同时强调和平转变,提出“经过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达到阶级消灭”,这一提法,是对毛泽东“新式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向和平赎买又接近了一步。
    1953年2月19日,毛泽东在武汉同中南局的几位负责人谈话时说:“对民族资产阶级,可以采取赎买的办法。”至此,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和平赎买的概念基本形成。

(二)

    1953年春,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带领调查组,先后到武汉、南京、上海等民族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城市进行调查,主要是想调查“五反”运动之后如何开展资产阶级工作的问题。但调研中,反映公私合营以及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经济工作的情况非常多,李维汉及时调整调研方向,把目光集中到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来。5月,调查组写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5月27日报送毛泽东和中共中央。
    调查报告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成分是共同纲领五种经济成分之一,是我们向资本主义提出的一种过渡形式,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和斗争,已有相当发展。公私合营是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发展较少,但其中1952年的工业生产总值已较1949年增加58倍”,“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统购、统销等形式则有很大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其中一部分将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是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的主要形式,是改造资本主义工业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是利用资本主义工业来训练干部、并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的主要环节,也是同资产阶级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环节。抓住了这个主要形式和主要环节,在经济和政治上都有利于领导和改造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分子的其他部分”。
    报告明确向中央提出: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一主要环节,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调查报告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毛泽东亲自给李维汉打电话,说要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这个调查报告在恰当的时间,为毛泽东正在寻求解决的重大问题提供了恰当的答案,而且同他的思路不谋而合。
    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10个大城市的市委书记)上,讨论并基本同意了李维汉的调查报告。毛泽东在会上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李维汉根据毛泽东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向政治局会议提交了题为《关于利用、限制和改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审阅时作了不少修改,一个重要修改,是把题目中的“改组”,改为“改造”。当时,毛泽东把对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同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组是区别开来的:对工业,采用加工订货、公私合营两种方式加以改造;对商业,则是“逐年把它挤掉,使商业资本家转为工业家”。毛泽东准备把这个文件作为党的决议提交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来又觉得还不太成熟,为了慎重,改为李维汉在全国财经会议上报告。
    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财经会议两次讨论,作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从指导思想上确定下来了。从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利用、限制资本主义的方针,到1953年6月政治局会议确定为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更加完整和系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和平赎买”的方针已基本确定。
    9月7日,毛泽东在颐年堂约请陈叔通等10位党外人士座谈。毛泽东在强调将坚持“稳步前进,不能太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方针和步骤的同时,回答了工商界最关心的利润分配问题,并解释说,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为国家的税收、资本家的股息和红利、工人的奖金和福利、企业的公积金四个部分(“四马分肥”),分别占345%、205%、15%、30%。第二天,周恩来在政协常委扩大会议的报告中,作了一个补充:“关于资本家的所得,还可以再多一些,如能达到25%上下就更合适一些。”后来大致是按25%这个比例分配的。

(三)

    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方针传开后,许多工商业者感到震动和不安,一部分人存在严重抵触情绪,少数人则以“三停”(停工、停伙、停薪)、抽逃资金、破坏生产等手段抗拒社会主义改造。
    为了稳定工商业者的情绪,1955年10月27日、29日,毛泽东两次邀请民主建国会、全国工商联的领导人陈叔通、李烛尘、胡子昂、胡厥文、荣毅仁等和出席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全体执行委员分别在颐年堂、怀仁堂进行座谈。针对大部分资本家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忐忑不安的思想状况,毛泽东生动阐述了和平赎买政策,给他们描绘了社会发展的趋势。他说:“我们现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际上就是运用从前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过的赎买政策。它不是国家用一笔钱或者发行公债来购买资本家的私有财产(不是生活资料,是生产资料,即机器、厂房这些东西),也不是用突然的方法,而是逐步地进行,延长改造的时间,比如讲15年吧,在这中间由工人替工商业者生产一部分利润。这部分利润,是工人生产的利润中间分给私人的部分,有说一年四五个亿的,有说没有这么多的,大概是一年几个亿吧,十年就是几十个亿。我们实行的就是这么一种政策。全国资本家的固定资产的估价,有这么一笔账:工业方面有25亿元,商业方面有8亿元,合计是33亿元。我想,如果15年再加恢复时期3年共18年,工人阶级替资产阶级生产的利润就会超过这个数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是采取1949年对官僚资本那样全部没收、一个钱不给这个办法好呢,还是拖15年、18年,由工人阶级替他们生产一部分利润,而把整个阶级逐步转过来这个办法好呢?这是两个办法:一个恶转,一个善转;一个强力的转,一个和平的转。我们现在采取的这个方法,是经过许多的过渡步骤,经过许多宣传教育,并且对资本家进行安排,应当说,这样的办法比较好。”
    毛泽东的讲话,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与会的这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怀疑和顾虑,坚定了他们爱国守法、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把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前途结合在一起的信心。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改造的时代洪流,带动、影响一批工商业者成为拥护总路线的进步骨干,成为协助中国共产党顺利推进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重要力量。经过3年的努力,到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完成。(稿件来源:华文出版社《统一战线100个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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