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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2025-10-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访问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负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课程建设的教学研究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本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按照学院学年工作要点,拟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总结。

  4.严格贯彻落实学院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日常管理、考核及聘任工作。做好本部门教师专业技术的评聘推荐工作。

  5.落实学院教学工作各环节总体要求,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管理和质量监控,掌握本部门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存在的问题,配合教务处处理各类教学事故。

  6.负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建设和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7.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师资,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青蓝工程和教师培训计划,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8.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支持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学科方面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等活动。

  9.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开课计划,组织本部门教师选聘、课表编排及开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10.根据学院的统一要求,做好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

  11.服从教务处安排,做好学生考试监考及相关课程考试的命题、阅卷评分、成绩录入和质量分析等工作。

  12.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1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和行政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14.负责完成教学单位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 编辑:欧阳紫榕 审核:欧阳紫榕 黄乐佳 黄芳)